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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伊斯兰教经学院是经国务院办公厅和河南省政府批准,1985年开办的全日制大区性宗教院校。旨在培养政治上热爱祖国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具有较高伊斯兰教学识和大学文化水平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。
一、招生对象
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信仰伊斯兰教,爱国爱教,具有高中文化程度(含初中毕业后有三年以上社会实践经历者),18—24周岁(2003年9月30日—1997年8月31日)穆斯林青年。在职在岗的青年阿訇及清真寺海里发,条件可适当放宽。
二、招生名额及范围
1.招生名额:50名(男女生比例3:1)。
2.招生范围:河南、山东、安徽、江苏、上海、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广西、广东、海南。
三、报考程序
1.报名所需材料:
(1)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伊斯兰教协会或民宗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;
(2)初中以上毕业证书或相应证件的复印件;
(3)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;
(4)报名申请表(可在郑州伊斯兰教经学院网站下载);
(5)近照两张(小二寸彩色照片);
(6)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(血常规、验尿、心电图、胸透)。
2.将以上报名材料8月10日前寄郑州伊斯兰教经学院招生办公室。
四、招生办法
1.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,我院将电话通知其参加我院组织的招生考试。
2.接到考试通知的考生,在规定的考试时间,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,在考试地点当场办理准考证,参加面试和笔试。
3.按照面试和笔试的总成绩,择优录取。
4.外省区考生可通过网上视频参加面试,免笔试。
5.为确保新生质量,学校将根据招生相关规定对考生考试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复查,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,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6.年底前,将根据本学年招生缺额和学生流失情况,经过考试招收少量插班生补充一年级空额。
五、招生考试
1.考试时间:2021年8月中旬(具体时间,以通知为准)。
2.考试地点:郑州伊斯兰教经学院。
3.考试科目:面试、伊斯兰教基础知识、文综(政治、历史)、语文。文综、语文考试以全国成人高考水平为准,伊斯兰教知识以初级水平为准。
六、助学政策
1.学院免收学费,免收住宿费。
2.学院实行奖学金和助学金制,每学年根据学生思想品德、学习成绩、宗教操守、纪律表现等方面进行评选,为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,并每学期为学生提供一定额度的助学金。
3.学生在校期间,被褥及日常生活费、伙食费、书本费自理。
七、毕业
1.学完学院规定的所有科目,经考试、考核合格者,学院发放本科毕业证书。
2.经河南省伊斯兰教协会统一组织考试,成绩合格者,发放中国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证书。
3.毕业后学生自主择业,学校可向各地伊协推荐到清真寺就业。
八、联系方式
邮寄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9号郑州伊斯兰教经学院招生办
咨询电话:0371-63217290,13949089054铁老师
0371-63217296,15981876650曾老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