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会管理制度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工会章程》,在学院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,全心全意为广大职工办实事、谋福利,维护教职工的权益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,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。
二、认真贯彻执行学院的决议及上级工会的决定,负责主持学院工会的日常工作。
三、制定学院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,各种会议的组织实施及各类学习的安排,并做到有布置、有检查、有落实、有总结。
四、负责与学院行政劳动关系等问题进行协调,并代表教职工有关工资分配、劳动保护、社会保障、劳动争议等事项与学院进行平等协商、签定集体合同、工资协议。
五、围绕学院的建设和发展,组织教职工开展劳动竞赛、提合理化建议、开展教学改革活动。
六、努力在校园中营造“职工爱学院,学院爱职工”的良好氛围,建立稳定和谐的学院秩序。
七、积极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艺、体育活动。
八、督促学院按比例正常、足额提取工会经费,管好、用好经费。
九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,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日常会员发展工作。
十、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管理工作。